東南網12月26日訊(通訊員 方靜)三明將樂某小區的1名業主因拖欠物業費,成為了將樂法院強制執行對象。 2021年,吳某因拖欠物業費被某物業公司起訴至將樂法院,經將樂法院審理查明,該物業公司與業主吳某簽訂的服務協議,約定物業費每年繳納一次。經審理,法院認為物業公司按約提供了物業服務,但吳某拒不履行給付物業管理費的義務,屬于違約,依法判決吳某償還所欠物業費。 判決生效后,吳某卻一直拒絕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給付義務,物業公司遂申請了強制執行。執行法官通過執行系統對吳某的銀行賬戶進行查詢,依法進行了凍結和扣劃。 |
相關閱讀: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