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19日訊(通訊員 傅瑩)近日,三明將樂法院審理了一起通過認購碳匯修復生態環境的案件,當事人童某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毀壞林木。案發后,童某自首且認罪認罰,支付39631.73元,該金額全部用于認購碳匯,共認購2642噸。 2021年10月期間,被告人童某為方便村民到寺廟祈福、祭拜,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未辦理林地征占用手續、未取得林權林地所屬部門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到將樂縣南口鎮某山場,雇傭工人駕駛挖掘機修路、開路。在開路過程中,將山場眾多林木毀壞,并將毀壞的林木遺留在山路旁。 經鑒定,童某故意毀壞的林木計247株,計立木積蓄24.865立方米。案發后,童某自首且認罪認罰,將毀壞的樹木發還被害單位;童某支付公益林生態環境修復費用9381元,賠償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至修復完成期間服務功能喪失造成的損失30250.73元,合計39631.73元,該金額全部用于認購碳匯,共認購2642噸。 被告人童某為了開路需要,未經許可故意毀壞他人所有的林木247株,立木蓄積為24.865立方米,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法院判處童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案發后,童某以自愿以認購碳匯的方式對受損生態環境修復和對生態服務功能喪失賠償,處刑時酌情從輕。 延伸閱讀: 將樂是全國南方集體林區48個重點林業縣之一,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稱,森林覆蓋率達81.77%,位居全省前列。森林資源同珍稀野生動物資源一樣具有重要的生態和經濟價值,破壞森林資源將危害社會、危害生態安全、危害個人法益,它破壞了人類生存的基本環境,也破壞了基本的生活秩序,是對基本的環境道德的違反。通過本案提醒廣大人民群眾,為群眾辦實事是件好事,但是要依法依規,不能冒著犯罪風險去做,以犯罪成本為代價將得不償失。 碳匯,是大家熟知的減排方式,通過購買林業碳匯進行“碳中和”,既能降低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減緩氣候變化;又能涵養水源,保持水土流失;還能促進廣大人民群眾在日常生活中轉變低碳生活方式,不斷提升環保意識,為共同打造一個綠色未來奉獻自己一份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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