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法官拍攝案涉車位現狀照片和視頻 東南網2月28日訊(通訊員 羅德藩 王丹婷)2月27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及時查封被執行人名下車位,及時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有力維護了司法權威。 2022年9月,原告林某東因與被告林某火、萬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訴至永安法院,經由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好還款數額及期限。但該調解協議生效后,林某火、萬某始終未履行還款義務。林某東遂到永安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法官在受理該案后,依法拍賣處置了被執行人名下抵押于該案申請執行人的房產,但該房產拍賣所得款尚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通過查詢,執行法官發現被執行人林某火名下有一個坐落于永安市新六路某地下室的車位。為有效清償被執行人債務,執行法官立即趕至涉案車位現場,向被執行人、承租人和物業公司調查案涉車位的租賃情況,隨即進行查封。之后,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送達案涉車位的稅務詢價結果并制作相關筆錄,拍攝案涉車位現狀照片和視頻,現場張貼拍賣相關公告,為啟動網絡司法拍賣做前期準備工作。 下一步,執行法官將依法對案涉車位予以掛網拍賣處置,拍賣所得款用于清償被執行人債務,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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