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司法便民渠道。深化“分調裁審”改革,組建速裁團隊4個,加大簡易程序適用力度,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簡易程序適用率77.4%,案件調解率41.6%。完善人員培訓、管理、考核、評選表彰等制度,通過線上指導、線下輔導、現場調解會等方式,不斷提高調解隊伍專業化、職業化水平和高效解紛能力,訴前調解案件809件。 推行便民利民舉措。聚焦“一站、集約、集成、在線、融合”,高標準建成訴訟服務中心,大力推進訴訟服務一站式建設,開設跨域立案、“一站式”訴費收取、咨詢接待等便民服務窗口,實現訴訟立案、法律咨詢、集約送達等事務一站通辦。推廣“e碼通+543”巡回司法服務機制,引導村民掃碼咨詢、云上調解,共解答咨詢243人次。 健全非訴糾紛解決機制。主動融入基層解紛網絡,強化人民法庭就地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在人民法庭建立法官聯絡點,常態化開展巡回審判、普法宣傳等工作。建立“法庭+鄉村干部+特邀調解員”聯絡機制,共同解決矛盾糾紛108起;定期為基層自治組織解決糾紛提供培訓指導,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基層解紛服務大格局,筑牢解紛防火墻;建立訴前聯動化解機制,為人民群眾提供“菜單式”“定制式”調解服務,助力打造“無訴訟鄉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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