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9日訊(通訊員 陳舒容)近日,將樂法院成功審結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 2021年8月,王某某和丈夫田某某受廖某某的雇傭于將樂縣某村的山場從事木材砍伐及運輸勞務活動。2021年9月,王某某乘坐田某某駕駛的變型拖拉機時,因操作不當,導致車輛翻倒,造成車輛部分受損及王某某受傷的后果。經司法鑒定,王某某傷殘等級評定為二處九級,一處十級。王某某因傷致殘且未得到廖某某的任何賠償,家庭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將樂縣法院、檢察院在了解案件基本情況后,聯動南片社工站火箭社工第一時間為其申請司法救助。因當事人缺乏一定的訴訟能力,將樂法院通過“一站式”多元調解中心為其提供了免費的法律援助。經過常駐調解員多方走訪調查、收集證據,最終使案件得以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將樂法院經審理認為,公民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王某某與廖某某之間形成勞務關系,廖某某作為雇主,未對雇傭活動盡到應負的安全保護和監督義務,應對損害后果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結合本案實際和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判決由廖某某承擔30%的民事賠償責任,并向王某某給予一定的精神撫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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