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29日訊(通訊員 吳瑞林)“法院已多次督促你履行還款義務,但你依然拒不履行,現在依法對你拘留15天!”將樂法院執行法官當場向唐某宣讀了拘留決定書。 唐某因民間借貸需償還賴某借款本金、利息損失共計46萬余元。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次組織雙方開展執行調解,告知其拒不履行義務可能所要承擔限消、納失、曝光等不利法律后果。唐某仍態度強硬,有能力履行卻躲避、抗拒執行工作。 經過周密計劃,執行法官提前鎖定被執行人行蹤將其拘傳至法院,但唐某態度依然惡劣,拒不配合。執行法官依法對其出示執行通知書、拘傳通知書,依照法定程序對被執行人唐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 下一步,將樂法院將持續保持強制執行高壓態勢,堅決打擊規避執行、對抗執行的行為,維護人民法院的司法權威,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勝訴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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