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29日報道(本網記者 練為泉)日前,有網友通過東南網《直通屏山 省委領導留言板》留言反映,三明三元區君御豪庭小區已選聘新物業公司,但舊物業公司(三明世紀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拒不撤場。對此,世紀城物業公司表示,該小區居民所欠物業費巨大,且質疑新物業公司選聘不合規。記者從三元區城管局獲悉,經法院判決新物業企業選聘的程序和結果合法合規,就世紀城物業公司合同到期仍不撤場一事,該局將對世紀城物業公司進行行政處罰。【留言詳情】 據了解,世紀城物業公司與君御豪庭小區開發商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為2017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目前服務合同已到期。 合同到期了,世紀城物業公司為什么不撤場?世紀城物業公司法定代表人謝先生告訴記者,“君御豪庭小區部分居民欠物業費共達300多萬元,且如果新物業公司選聘不合規,根據《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我們物業公司自動續簽。” 東南網記者隨即查閱《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2023年修正)》,其中第三十四條規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未滿,但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與新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滿后,業主沒有依法作出續聘或者另聘物業服務企業決定的,物業服務企業繼續提供物業服務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繼續有效,但是服務期限為不定期。 那該小區選聘的新物業公司是否合法合規?據君御豪庭小區業主委員會鄭主任介紹,在三元區城關街道辦的監督指導下,該業主委員會已于2023年2月6日至2月15日召開了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福州寶晟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寶晟物業公司)。但是,之后有部分業主對業主委員會委托第三方機構招標、召開大會選聘新物業企業的程序和結果的合法合規性提出質疑,并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法院判決,我們小區選聘的新物業公司合法合規。”鄭主任說。記者從三元區城管局也獲悉,經法院判決君御豪庭小區新物業企業選聘的程序和結果合法合規。 那寶晟物業公司為什么遲遲沒有進入君御豪庭小區交接物業管理工作?三元區城管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君御豪庭業委會和寶晟物業公司簽訂的合同中,有提到,需要該小區與世紀城物業公司處理好所有事宜(糾紛)后,寶晟物業公司才開始進入該小區提供服務。 對于網友在留言中提出希望三元區城管局嚴格執法一事,三元區城管局表示,該局沒有強制執行權,建議君御豪庭業主委員會通過法律途徑對世紀城物業公司不撤場行為提起訴訟,若勝訴后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收到君御豪庭小區業主委員會《關于請求對三明世紀城物業不撤場不移交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報告》后,三元區城管局高度重視,并安排工作人員到君御豪庭小區實地核實,經現場查看世紀城物業公司確實仍未與業主委員會做任何交接工作。目前,三元區城管局將依據《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依法依規對三明世紀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進行行政處罰。 在和君御豪庭小區業主劉先生的交流中,記者還發現了一個新問題,他說:“舊物業公司合同已到期,新物業公司沒有進場交接,但現在我家仍然在交2024年的物業費,前面的物業費我們也一直有交,那這中間的空檔期,舊物業公司可以收取物業費嗎?”對于該業主的疑問,謝先生表示,“我們現在依舊在提供服務,目前其公司收取的是2024年以前的物業費,有些居民自愿交2024年的物業費,那我們就有收。”記者就此事還咨詢了“12348熱線”律師,律師表示,在此種情況下,居民可以選擇暫緩繳納該物業公司合同到期后的物業費。 “希望政府可以幫我們盡快妥善處理好這件事情,我們其實就想要一個舒適的生活環境。”業主劉先生說。 東南網記者將持續跟進此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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